法律分析:当双方签署离婚协议书后又取消协议的情况下,财产分割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。具体应当以判决或者调解协议为准。
法律依据: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一条: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夫妻双方共同所有。离婚时,应当协商处理。协商不成的,依照本法第三十二条、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处理。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:离婚时,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财产问题。协商处理应当尊重事实和公平原则,遵循依法合理、平等自愿、互利互惠的原则。
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三条:夫妻因离婚对财产问题协商不成的,或者协议违反法律规定的,可以向人民请求处理。对复婚的申请,也适用前款规定。
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三百四十四条:协议无效的,适用法律规定;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,适用习惯;习惯没有,适用当地的法律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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